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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現代原有犀牛,亦產犀角,華南以及華北年夜平原上都曾呈現,且人們能清楚地熟悉到其特別價值。《爾雅》記錄:“南邊之美者,有梁山之犀象焉。”郭璞注《爾雅》引《吳錄·地輿志》說起:“武陵阮南縣以南皆有犀。”又注《山海經》引《范子計然》說道:“犀角出南郡,上價八千,中三千,下一千。”但是,犀牛作為珍稀植物,年夜多仍需從海內引進。西漢學者桓寬曾在《鹽鐵論》中就此闡述:“犀象虎,南夷之所多也。……中國所鮮,本國賤之。”
兩千多年前,張騫執節西行,鑿通了銜接華夏與歐亞年夜陸的文明廊道,同時帶回了一批令漢朝皇室驚嘆的“殊方異物”,除了明珠、汗血寶馬、獅子等,還有一種來自寒帶森林的奧秘奇物:通犀。顏師古在《漢書·西域傳》中引如淳注說道:“通犀,中心色白,通兩端。”這種犀牛因角質中一條貫穿首尾的白色紋理而得名。
約千年后,唐代詩人李商隱在《無題》中寫下千古名句:“身無彩鳳雙飛翼,心有靈犀一點通。”現在,我們常借此句描述人與人之間的默契,卻不知其溯源系于一條貫穿古今的“通天紋”。詩中的物資世界遍布著文明隱喻與象征。這種“異物”若何經由過程隱藏的物性映射時人的認識形狀,又若何以其審美詩性來建構特定的象征次序?為何“靈犀”指向心意相通?謎底就躲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種傳奇與文學想象中。
“雞璧”與曹氏父子
注進最後的文學基因
在公元3世紀的洛陽宮廷,曹丕模仿曹操,監制了一把特別的“百辟寶劍”,謂其“飾以文玉,表以通犀”(《典論》)。這把劍上,便應用了奧秘的通犀裝潢。以犀為劍飾,似乎是漢魏王族的定制。依據《東不雅漢記》記錄,陳遵破匈奴,漢帝曾以“駁犀劍”賜之表揚其功。
又有傳為曹植所作的一首《樂府歌詞》寫道:“所赍令嬡之寶劍,通犀文玉間碧玙。翡翠飾雞璧,標首明月珠。”以往,人們常將此中的“雞璧”譯為美玉,熟悉多不清楚。范常喜師長教師近年考據:“雞璧”應為“雞辟”,“很能夠是一種與‘通犀’‘碧玙’‘翡翠’‘明月珠’等相類的裝潢資料(見《“雞璧”新證》,《文學遺產》2021年第4期)。
現實上,“雞璧”并非是與“通犀”類似的資料,而就是蠻方貢品通天犀。
1963年洛陽曹魏墓出土的石牌上,“雞辟挍短鋏”的刻字,為這個千年謎題供給了什物證據。作為冥具簽牌,石碑上的銘文標注了墓主人的陪葬品,此中有一把“雞辟”校飾的短劍。別的,青島土山屯漢墓出土的遣冊木牘上,也有“雞辟佩刀一”的記載,對應墓主頭旁出土的一具佩刀。“雞辟”大要率是“辟雞”的倒訛,意味使雞群避退。《抱樸子》謂:“南人或名通天犀為駭雞犀。以此犀角著谷積上,百鳥不敢集。”通天犀因具有這一神奇功能,故又被稱為“雞駭犀”或“駭雞犀”。
通犀寶劍成為帝王彰顯天命的神器,尤其與兩個要害詞有關。第一,“吉祥”。《宋書·符瑞志(下)》記錄:“雞駭犀,王者賤可貴之物則出。”直至唐代,“駭雞犀”依然見于《唐六典》記載的百余種符瑞中,并與珊瑚鉤、戴通璧、玉瑠璃等飾物并列為“上瑞”。第二,“辟邪”。曹丕在《年夜墻上蒿行》一詩中歌唱寶劍“駁犀標首,玉琢中心。帝王所服,辟除兇殃”。回禮制規范、社會意理等多重元素影響,逃難、辟邪,自古是君王制造兵器時極重視的功用。《抱樸共享會議室子》中曾提到犀角的一個特別功用:辟毒;唐人詩文中,還提到犀角有辟塵、辟水、辟邪等效能,似乎具有“百辟”特徵。
加靈威之物“通犀”于刀劍,盼望對寶劍效能有所增益,這與曹氏父子命人制作“百辟刀”“百辟寶劍”,為“百煉利器,以辟不祥,攝服奸宄者也”(曹操《內誡令》)的初志也相合。曹操父子對通舞蹈教室犀的偏心,并非由於相似志趣或喜好偶爾為之,而是暗含著政治隱喻。二人深諳神劍敘事與王權內在之聯繫關係,因此將這種行動作為論證符合法規“天命”的政治實行。應用罕見、珍貴、佈滿靈性且能辟邪的“通天犀”制作的神劍,也就作為了崇尚王權,或許說能為王權加注神性的器物。這種將異寶與皇權綁縛的書寫傳統,為通犀注進了最後的文學基因。
從“王者之佩”到“腰間風騷”
唐代犀帶的權利美學
流轉至盛唐,通犀的身影從劍鞘移到了腰間。貞不雅年間,跟著西域絲路和海上絲路商業的繁華,犀牛和犀角制品開端大批呈現。元稹《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·馴犀》詩句“行地無疆費傳驛,通天異物罹幽枉”,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時由林邑進貢、被圈養在深宮林中。
依據《新唐書》記錄,林邑國曾向唐太宗供獻十一枚“通天犀”。可貴的犀角被制成各類飾物。男性所用的腰帶,尤其成為官員等第的標志。據文獻,六品以上官員才幹佩帶犀角裝潢的腰帶。六品以上官位分歧,犀帶亦要有所差別,通天犀是第一流別官員的設備。
《新唐書·鄭畋傳》:“文宗即位,以四方車服僭奢,下詔準儀制令,品秩勛勞為品級。……諸親朝賀宴會之服:一品、二品服玉及通犀,三品服花犀、斑犀。”
《唐會要》:“講座場地(太和六年六月敕)一品二品許服玉及通犀,三品許服花犀斑犀及玉。”
只要一品、二品官員才幹佩帶“通犀帶”,三品以下只能用“花犀”“斑犀”,足見通天犀帶的至高光榮。李德裕曾專門寫作《通犀帶賦》:
正人以良玉比德,豈不以溫潤而近人。惟駭雞之珍寶,亦含章而可珍。……剪截本末,施展藻縟。砥若礪金,剸如切玉。析認為帶,加之盛服。御之則附身,褫之則韞櫝。似達人之卷舒,不專玩乎把握。矧乎白璧雖美,尚不掩瑕。
富麗異常的異域貢物,既作為顯臣權利的文學象喻,又展現出唐代士人在摹物、詠物時側重表示的儒家器物不雅。器物的價值在于用料的講究、高深的工藝,更要有精力的共識、審美的愉悅。
白居易對通犀腰帶的追蹤關心尤甚。他在《雜興·其三》一詩中以“冠垂明月珠,帶束通天犀”來描述吳王的奢靡打扮,又在《寄獻北都留守裴令公》中,以“通天白犀帶,照地紫麟袍”,刻畫宰相裴度的威嚴抽像。
這種腰帶的形制極為講求:犀角被切割陳規整的“帶胯”,作為扣飾附在革帶或皮帶上。白居易《和春深二十首·其四》吟誦:“何處春深好,春深方鎮家。通犀排帶胯,瑞鶻勘袍花。”詩寫暮春時節于節度使府邸踏春的高階官員,腰佩通犀腰帶,犀飾規整擺列在帶胯的排方底座之上。japan(日本)正倉院現保存有一御制“斑犀偃鼠皮御帶”。皮帶主體雖已腐壞,以犀角制作的“巡方”和“帶柄”裝潢仍保留無缺。由此可窺千年犀角帶胯的精工紋樣,再現唐詩“通犀排帶胯”的汗青場景。
白居易對于“通天犀帶”的書寫,固然和曹植吟詠“通犀寶劍”的目標有所差別,但都可視為以摹物來表現權利關系并追求精力價值的創作道路。唐詩中的“通天犀”“金魚”“麒麟衫”等,都是官職、位置與光榮的象征。唐代詩人對其反復吟誦,是士人對“物以彰身”和“托物言權”傳統的復刻和延續,強化了時人對特定物資文明成分的認同。
對犀胯的追捧高潮,自唐代至五代連續近三百年。通犀帶的風行,正面折射出唐代的開放景象。敦煌曲子詞中,曾刻畫遠藩向王庭納貢的犀帶“盡是通天鳥獸形”(《水鼓子·二二》)。通犀帶不只是權利符號,更成為亂世浮華的注腳。
除此之外,男性還應用“犀簪”,瑜伽場地作為光榮的象征。同時,詩歌顯示,晚唐女性佩帶的“犀簪”,也成為美飾的一種。還有犀角制成的梳子“犀梳”,也頗為風行。段成式有詩《戲高侍御七首·第六》吟誦:“詐嫌嚼貝磨衣鈍,私帶男錢壓鬢低。不獨邯鄲新嫁女,四枝鬟上插通犀。”詩中的邯鄲倡是一位舞藝精盡的才子,從“帶男錢”之舉來看,她佩帶的通犀簪釵(或通犀梳),很有能夠就是與其關系密切的高侍御贈予的。
從“駭雞犀”到“靈犀一點”
異物成為心靈password
據《抱樸子》,以通天 犀角“盛米置群雞中,雞欲啄之,未至數寸,即驚卻退”。現瑜伽教室實上,犀角駭雞的說法早在先秦就有了。但通天犀能“駭雞”的道理,和它奇特的貫穿斑紋或辟邪效能都沒有直接關系。《抱樸子》曾記錄,犀角在暗中中會收回光線“赫然如炬火”。而《承平廣記》中也記載,寶歷元年南昌國供獻的一枚夜明犀,“其狀類通天犀,夜則光亮,可照百步”,可見此類風聞能照明的異域奇珍,曾廣受注視。
在唐代詩人的筆下,“通犀”的效能從適用轉向想象。白居易《馴犀》詩中,“馴犀馴犀通天犀,軀貌駭人角駭雞”的描寫,既保存了犀角“駭雞”的傳說,又暗指貢犀背后的政治諷喻。馴犀終極因無法順應南方天氣而逝世,這些“通天異物”好像雙刃劍,既象征著王朝的強大,也暗含“遠物易折”和“違天逆時”的為政警示。
詩人對通犀“通靈”特質的不竭挖掘和想象,又使其內蘊超出物理屬性,衍化為經典的文學意象。元稹《酬東川李相公十六韻》以“因持駭雞寶,一照濁水昏”,暗喻犀角光線可穿透世俗迷霧,明辨本相。白居易《醉后走筆酬劉五主簿長句之贈》中“唯有沅犀屈未伸,握中自謂駭雞珍,三年不叫叫必年夜,豈獨駭雞當駭人”尤為精妙,“駭雞”之典既暗合賈沅犀姓名,更借犀角“駭人”之性,比方佳人不叫則已、一叫驚人的驚世才幹。“駭雞”的內在,由此從描述犀角轉向贊佳麗才,詩人借此將通犀的物理特徵升huawei人生哲學。
以物性的“擬聲達意”來抒寫情面,恰是中國古典詩歌傳統的抒懷形狀。
晚唐韓琮(韓常侍)《為御史奉命出關讞獄道中看西嶽有詩》亦有“野麋蒙象暫如犀,心不驚鷗角駭雞”之句,以“角駭雞”寫奇異物象帶來的心坎震動。后世“駭雞”寄意更趨近“駭人”,常與贊頌人才聯繫關係。如仇兆鰲注杜甫《秋興八首》引陳廷敬言,稱其章法“分之如駭雞之犀,四面皆見;合之如常山之陣,首尾互應”;錢謙益亦評杜詩“如駭雞之犀,四面皆見”。二人皆以此物性,盛贊杜詩章法嚴謹渾樸、言必有物。
公元835年的一個春夜,李商隱在長安寫下《無題》詩:“身無彩鳳雙飛翼,心有靈犀一點通”,讓“通犀”徹底解脫了權利與吉祥的桎梏,成為人類感情的最終隱喻。他奇妙截取了犀角“一點貫穿”的物理特征,將其轉化為人類感情中“心意相通”的精力符號。當其他詩人還在描述華貴的通犀腰帶時,李商隱卻透過表象,捕獲到犀角紋理與人類心靈的奧妙共識。由此,“通犀”被植進了個別化的精力印記,完成了向“靈犀”的轉化。
犀角上的“通天紋”曾被視為“天人感應”的象征。李珣《海藥本草》稱“胎時見天上物命過,并形于角上”,以為犀牛妊娠時看見天上神物而被感應,其子便角生神紋。這種犀角能“與天聯通”的靈異認知,使其成為溝通人神的前言,付與了它濃重的奧秘顏色。這組成了李商隱應用這一物象的文明基本。
人對物的綜合感知凡是始于視覺,李商隱很能夠還親眼察看過真正的的通天犀角,因此能將通天犀的物理特徵(象征聯通的白紋)極致地融進抒懷機制。馴犀扮演曾是唐代宮廷的文娛運動之一,直至晚唐依然風行。作為異域貢獸的犀牛或其角,應是他可接觸的“異物”。當詩人注視情人眼波,或感念心意阻隔時,犀角上的奧秘白紋,便成為觸發靈感的具象紐帶。相隔畫樓桂堂的情人,雖無彩鳳雙翼,心意卻如犀紋般能在奧秘剎時“一點通”。
對“物性”的詩意提煉和“以物不雅心”的書寫,讓通犀從底本罕見的珍異異寶,釀成了承載人類感情的容器,成為中國人表達默契與共識的文明password。李商隱以后,以通犀為前言的歌詠凝集成了較固定的審美聯想。
唐人在“體物”的敘事視角上逐步多元化,從而使“因物致理”或“以物共情”的道路加倍豐盛。“物資”經由過程文明象征介入社會次序建構。唐詩中的“通犀”,作為文明象征與政治事務、冠服軌制、宮廷典禮慎密聯繫關係,無疑是物資世界與精力世界不竭融會、彼此擴容、互為奉送的一個縮影和典范。
(作者單元:上海師范年夜學中文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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